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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4:59:58

增加值核算 - 知乎

增加值核算 - 知乎首发于国民经济核算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增加值核算胜风增加值可以从两个角度计量:一是从形成过程看,增加值是生产者当期生产的产品价值扣除所消耗的其他产品价值后的余值,即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之差,这是生产法增加值核算的思路;二是从分配角度看,增加值被各生产参与者获得,由此可以通过不同要素收入项目加总来计算增加值,这是收入法增加值核算的思路。两种思路间的关系可以用下式表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各要素收入项目之和因此,所谓增加值核算,归结起来就是以下三部分内容的核算:总产出核算、中间投入核算和增加值各要素构成项目的核算。1.总产出核算1.1总产出的含义总产出的含义在于总产出是指各生产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总价值。从实物构成来看,总产出包括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两个部分,后者是被最终用于消费、积累和出口的产品,而前者则是被其他生产过程消耗的产品。从价值形态来看,总产出包括中间投入和最初投入两部分价值,前者是指为生产这些产品而消耗的其他中间产品的价值,即转移价值;后者就是增加值,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新附加上去的价值。1.2总产出核算的一般方法总产出核算的一般方法就是当期各种产品的产量与价格之乘积求和,其中的价格是生产者价格,即总产出= \Sigma 产量 \times 价格。但是在具体统计时,上述一般方法会有变化。下面介绍一些具体的情况。第一,要考虑在制品、半成品的情况。就一个特定时期进行产出统计,产出成果总是当期完成的成品、正处于加工过程中的在制品和半成品的总和。对那些生产周期超过一个核算期的产品,在制品和半成品产出价值的核算尤为必要,否则就无法正确反映当期的生产成果。因此一般方法在此就变成了具体方法:总产出= \Sigma 当期成品产量 \times 价格+当期完成的在制品、半成品价值。而当期完成的在制品、半成品价值=在制品、半成品期末存货价值(代表到期末为止在制品、半成品价值)-期初存货价值(上期结转下来的在制品、半成品价值)。第二,要考虑生产与销售的关系。生产的目的是出售,企业产品销售额资料是最容易收集到的。这就产生了一种可能:根据当期产品销售额资料来推算当期总产出。但是,在任何给定的核算期内,被出售的货物可能有一部分是原先的存货,同时本期生产的产品也未必全部出售,可能会有一部分形成存货。因此,在从产品销售额到总产出的推算过程中,应该对这些情况进行调整:将当期销售的原先的存货货物价值扣除,再将进入存货的本期产出加上。所以一般方法在此就变成了具体方法:总产出=产品销售收入+成品存货当期变动价值+在制品、半成品存货当期变动价值。第三,考虑自给性货物的特殊性。自给性货物生产没有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因此需要按照上述核算关系,借助同类产品的价格,对产出价值进行核算。第四,服务产出核算方法的变通。对服务生产来说,总产出核算无需考虑存货变化项目,但需考虑非市场性服务活动的计量问题,为此需要分为市场性服务产出和非市场性服务产出两部分来确定核算方法。市场性服务产出即营利性服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产出。营利性服务部门由各种以营利为目的而建立的企业性服务单位所组成,它们面向市场,提供交通运输、信息咨询等服务。由于所提供服务的市场性,以及服务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不存在存货的特点,营利性服务部门的总产出实际就是核算期内发生的营业收入,即市场性服务总产出=产品销售收入。非市场性服务产出是非营利服务部门的产出。非营利服务部门由各种不以营利为目的而设立的经济单位组成,其中大部分是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免费或以低于成本价格提供科学研究、教育、国防、行政管理服务和社会服务。非市场服务产出不能体现为营业收入,至少不能全部体现。因此变通的估算方法为:假定这些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价值等于其成本投入的价值,而后按提供服务所花非的总费用来估计总产出。具体包括经常性费用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两部分,经常性费用支出包括劳动报酬、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以及其他费用。所以非市场性服务总产出=非营利单位经常性费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由此产生一个悖论:政府产出核算悖论——花费越多等于产出越多。1.3分产业总产出核算方法不同的产业,其生产特点和生产组织特点各不相同,因此总产出统计的具体方法也各不相同。(1)工业总产出。工业是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三个产业类别的统称。工业总产出就是这三个产业当期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值。鉴于工业生产活动常常是以企业为单位组织的,各企业有较为完善的核算制度,因此在中国,工业总产出核算以工业企业总产出核算为基础,是各工业企业总产出之和。在每一个工业企业,总产出统计通常采用“工厂法”,即把企业作为整体,统计企业当期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同一个企业不同生产环节互相之间提供的产品不允许重复计算。此外,工业企业也可能承接一些简单加工或修理性服务活动,此类活动的总产出称为工业性作业价值。由此,工业总产出的核算方法可以归纳如下:工业总产出= \Sigma 工业企业总产出工业企业总产出=工业成品价值+工业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存货变化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2)农林牧渔业总产出。(3)建筑业总产出。(4)批发零售业总产出。(5)金融业总产出。2.中间投入和固定资本消耗核算在生产过程中,为获得新的产出,必然要有各种预先投入。其中,被磨损的固定资产被称为固定资本消耗,被一次性消耗的货物和服务就是中间投入,二者都会作为原本存在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出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中去。2.1中间投入核算中间投入又称中间消耗,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非耐用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从实物形态来看,中间投入具体包括生产者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等货物,以及运输、仓储、修理、金融、保险、广告等服务。这些货物和服务在生产过程中要么改变了形式,要么被完全用掉,如粮食变成面粉,面粉变成面包,燃料燃烧后消失。从价值形态来看,中间投入属于生产过程中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价值中去的部分,不是生产者自己创造的价值,因此在计算增加值过程中,要将中间投入价值从总产出价值中扣除掉。核算中间投入的目的,主要是从总产出中予以扣除以正确的核算增加值。为达到此目的,在实际核算时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条原则:(1)作为中间投入的货物和服务都是非耐用的,它们将一次性地或短期地运用于生产过程,其价值随之转移到产品价值中。因此,不能把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耐用性货物消耗计入中间投入。(2)中间投入要根据其进入实际生产过程的时间予以记录,核算的是当期消耗使用额而不是当期购买额。对服务来说,购买额就是使用额;但对货物来说,购买额可能不等于使用额,其间差异表现为原材料储备存货变化额。(3)要注意中间投入和劳动者报酬之间的区别。其他单位提供的服务,已经作为其他单位的产出,使用这些服务的费用就是中间投入,但针对本单位雇员的支付则作为劳动者报酬。生产单位向雇员提供的服装、食宿、交通等货物和服务,如果是生产活动所必须的,应该作为中间投入;如果属于为直接满足雇员自身需要、由雇主自主使用的,则应该作为实物性劳动报酬。(4)中间投入核算要与总产出核算保持一致处理,以保证正确核算增加值。比如,在农业采用产品法计算总产出的时候,所核算的中间投入是指全部(外购的和自己生产的)中间产品的消耗;针对按工厂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出,其中间投入则仅限于来自外购的中间产品消耗。(5)理论上中间投入应该采用当期价格估价。由于核算中常常会涉及原材料存货资料,后者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价,这就需要针对价格变化进行估价调整。但是,由于存货估价调整在实践中的复杂性,目前中国实际核算中间投入时一般直接利用企业会计核算资料,而不考虑价格变化的影响。2.2固定资本消耗核算固定资产是可以在生产中连续或反复使用的货物(及服务),其价值需要在较长时期内(一年以上)逐步转移到产品中去,为此在每一时期要按照固定资产磨损状况计算其转移价值,即固定资产消耗,大体相当于通常所说的固定资产折旧,它体现为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但不一定表现为固定资产实物上的减少。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算,即要将固定资产价值在其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由于一个企业同时使用多种固定资产,这些资产会有不同的寿命期,常难以分项计算其折旧,因此,实践中常常是分大类确定综合折旧率,分类计算当期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当期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总价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总价值*年综合折旧率。国民经济核算沿用了这样的计算思路。由于整个国民经济中运用的固定资产并不限于企业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还包括由住户和其他非企业单位使用的部分,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常常不实际计提折旧,为此在国民经济核算中,除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以外,还需要针对那些不实际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一个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估算其消耗数额。严格来说,国民经济核算的固定资本消耗并不完全等同于企业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折旧。除了范围上的差异(住户和非企业单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也需要计算消耗)以外,二者之间的最主要的差异在于作为计算基础的固定资产计价。企业会计遵循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总价值是按照当初购置价格计算的固定资产原值,而国民经济核算在整体上要求以现期价格进行估价,应该以按现期价格估价的固定资产总价值作为计算固定资本消耗的基础。由于固定资产常常使用周期长,期间价格变化大,因此按照不同估价所得到的固定资产总价值有可能差异很大,进而导致固定资本消耗和折旧数据之间也会有很大的差异。但是,鉴于实践中难以实现按现期价格估算资产存量,也就难以实现以现价固定资产价值为基础计算固定资本消耗,因此,中国目前的核算仍然是沿用企业会计核算的思路和结果,估算实际计提的和虚拟的固定资产折旧,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固定资本消耗。最后需要指出,无论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还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固定资本消耗,都具有明显的主观估算色彩,是一个估算结果。其主观性第一体现在对资产使用寿命的预计上,第二体现在对资产磨损模式(是否平均磨损)的假定上,其中不仅涉及资产物理寿命和物理磨损的方式上,还涉及由于技术替代、经济决策等原因决定的经济寿命和经济贬值方式。事实上,准确计算一时期的固定资产磨损消耗价值是多少,几乎是一个无法达成的目标。为此,固定资本消耗成为国民经济核算的一个特别项目,如何处理,不仅涉及GDP核算,也影响到收入、投资等一系列总量核算。3.增加值及其构成项目核算3.1增加值的含义从基本性质上看,增加值是各生产单位从总产出价值中扣除其中所含货物和服务消耗价值之后的余值,代表该生产单位汇集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与中间投入来自其他生产过程不同,增加值在产品价值中是第一次出现的,因此在一些场合也可以代表劳动、资本等要素的最初投入。和总产出相比,增加值在微观上不受生产中所消耗价值大小的影响,能够反映各单位运用各种生产要素所获得的生产活动净成果。在宏观上不存在重复计算,加总起来即可以表现整个国民经济生产的总成果。更细致的,增加值可以有总增加值和净增加值两种定义,前者是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价值的余值,后者还要在总增加值基础上扣除固定资本消耗。从理论上看,净增加值更符合增加值的定义,因为它扣除了总产出中包含的全部转移价值,全部是新创造的,不包含任何重复计算。但是,实践中更广泛应用的确是总增加值,一般地,如果不加以特别说明,增加值就是总增加值,是在总增加值基础上加总获得GDP。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计算固定资产消耗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在总产出、中间投入和固定资本消耗着几个计算要素中,总产出和中间投入是按照实际发生量(产出量和消耗量)计算出来的,是客观度量的结果,唯有固定资本消耗是根据主观确定的参数(使用寿命、磨损模式)估算出来的。由于要扣除固定资本消耗,净增加值结果也有主观性,但总增加值则不受影响,仍然是一个客观的结果。第二,固定资本消耗在使用上的特殊性。由于折旧代表原固定资产价值的贬值而不是实物量的减少,提取出来之后,并非像中间投入那样直接用于替换被消耗的货物和服务,而是可以用于新资产的购置,直到原资产整体替换。这样,在使用特质上,固定资本消耗与净增加值更为接近,适合与净增加值加总起来一并作为形成收入的来源。3.2增加值的核算增加值可以从形成和分配两个角度核算,即生产法增加值和收入法增加值。从生产法核算思路来看,增加值是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之后的结果。总产出和中间投入的核算前面已经介绍,需要补充的是。作为一个计算出来的余值,增加值没有量纲,不对应哪一组特定的货物。从分配角度来看,增加值会被不同生产参与者获得。由此考虑,增加值由以下要素收入项目构成:体现劳动所得的劳动者报酬、体现政府管理所得的生产税净额、体现资本所得的营业盈余、以及在总增加值情况下还应该包括其中的固定资本消耗(体现原来投入的资本的回收)。通过加总这些收入项目,也可以计算一时期的增加值,这种方法就是收入法。以下介绍各构成要素的定义,之后在收入分配核算中详细介绍。(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其所在的生产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所有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的劳动收入。除工资外,劳动者报酬还包括各种奖金、福利费用、补助和补贴,以及所在单位替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等。劳动者报酬代表了劳动这种生产要素从生产的价值中所获得的收入。(劳动的投入,产出了一部分增加值,得到的回报)(2)生产税净额,是生产税与生产补贴的差额。其中生产税是生产单位因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以及在这些经营获得中购买、进口及使用货物和服务而向国家缴纳的税金,如产品税、销售税、营业税等,但不包含任何就企业利润、盈余及其他收入所缴纳的税收。生产补贴是指国家对货物和服务生产或进口而对生产单位所做的补贴,可以看作是负的生产税。因此,作为增加值组成部分的生产税净值,等于生产税与生产补贴的差额,代表政府参与生产单位分配所获得的收入。(3)固定资本消耗,其含义之前介绍过,是指核算期内生产单位为补偿生产活动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代表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磨损的价值。(固定资产的转移,产出了一部分增加值,得到的回报)(4)营业盈余,是生产单位总产出扣除中间消耗、劳动者报、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消耗以后的余额,与生产单位当期生产经营所获营业利润有相似之处,代表资本要素从当期生产中最初获得的报酬。资料来源:《国民经济核算原理与中国实践》发布于 2021-11-02 15:49工业增加值计量经济学​赞同 7​​2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国民经济核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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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增加值播报讨论上传视频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中文名增加值外文名value added定    义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目录1基本解释2详细解释基本解释播报编辑(英语:value added)详细解释播报编辑增加值: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所得、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当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指国家对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扣除内容主要有: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等生产补贴。营业盈余:指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的余额。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工业增加值_百度百科

值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工业增加值播报讨论上传视频金融经济学术语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增加值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一项基础指标。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即是国内生产总值,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和提供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同时也反映了生产单位或部门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因此,建立增加值统计,将为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可靠依据,是建立资金流量的基础。2022年,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01644亿元 [7],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 [5]。2023年7月17日,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4%。 [10]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99103亿元,比上年增长4.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6%。 [12]中文名工业增加值外文名Industrial Added Value意    义建立资金流量的基础作    用国民经济核算的一项基础指标性    质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遵循原则本期生产、最终成果、市场价格所属专业金融经济学目录1计算原则2计算方法▪生产法▪收入法3相应指标▪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4数据统计计算原则播报编辑从工业增加值的概念出发,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本期生产的原则工业增加值的核算必须是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只有进入了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过程,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进行工业增加的核算,非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工业生产成果;反之,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否出售,均应计入报告期生产成果。最终成果的原则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于本期生产出的、已出售、可供出售和自产自用的产品和劳务上,不包括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从价值形态上看,产品生产的过程也是价值转移的过程,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同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之中。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因此,要保持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指标口径范围的一致性,避免工业增加值计算结果出现偏差。市场价格的原则当前,我国计算工业增加值所使用的计算价格是生产者的价格,即按生产者价格估算出的产出额减去按购买者价格估算的中间消耗额。生产者价格对工业品来说,就是出厂价格,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或使用时所支付的产品税或应得到的补贴,但不包括发票单列的增值税和单独开发票的运输费用和商业费用。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在购买单位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价值,其中包括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取货物所发生的运输和商业费用,不包括可扣除的增值税。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都是市场上买卖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即市场价格。为了保持工业增加值计算口径的一致性,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一律按市场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按购买者价格计算。工业企业建立增加值统计,可以反映工业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为改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依据,并促进工业企业会计和统计核算的协调。计算方法播报编辑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生产法生产法是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在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中,工业总产出是直接用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代替的。这一指标的计算价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一律与新税制的规定相一致,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但是,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分,属于增加值范畴,为了确保工业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将本期应交增值税计入工业增加值中。由此按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公式应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收入法这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入手,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2]相应指标播报编辑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工业中间投入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而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括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的服务费用和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保险、金融、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等)的服务费用。①遵循的原则一是必须是从外部购入的,并已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二是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转移价值;三是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相一致,即计入工业中间投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已经计入了工业总产值中的价值。②分类工业中间投入按企业支付的对象可分为中间物质投入和中间劳务投入两部分。a、中间物质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外购的各种物质产品的价值和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费用,包括外购的并在本期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向外单位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加工费、修理费、仓储费等。b、中间劳务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各种服务费用,这些费用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收入的一部分,包括利息支出、广告费、保险费、职工教育费、差旅费等。工业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利息支出五大类。a、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资料可直接取自会计产品成本核算的“直接材料”科目。如企业未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成本核算科目,则可从会计“生产成本”科目的供方发生额中,将属于直接材料消耗的项目汇总取得。b、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包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运输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租赁费、差旅费、保险费等。可从会计“制造费用”科目中查找计算,也可用“制造费用合计”减去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办法,倒算出中间投入价值。c、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包括办公费、运输费、修理费、物料消耗、递延费用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绿化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土地损失补偿费、排污费、工会经费、财产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可从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查找计算,也可用“管理费用合计”减去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效益工资(指工效挂勾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财产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折旧费、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上交给国家和地方的各种规定费用的办法倒算取得。d、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包括运输费、包装费、办公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租赁费、展览费、保险费、广告费、差旅费等。可从会计“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中查找计算,也可用“产品销售费用合计”减去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办法倒算取得。e、利息支出: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减利收入)。可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③具体计算方法a、正算法:即将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属于中间消耗的部分分别相加(中间物质消耗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得出工业中间投入总和。b、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计减去该三项费用中属于增加值的项目,如工资、福利费等,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消耗,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总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用倒算法计算比较简便易行。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应交增值税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1)销项税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2) 出口退税:反映企业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3) 进项税额转出数: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制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必须转出的进项税额。(4) 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5) 减免税额:反映企业在报告期按国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6)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企业报告期内按国家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7) 年初(末)未抵扣数:是指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才会出现未抵扣数,年初(末)未抵扣数必须小于等于零。上述增值税计算公式中的项目均可以从会计的“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中的有关项目取得。小规模纳税企业,不分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其本期应交增值税直接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税率(6%)计算。有出口退税的企业,如果出口退税出现跨年度的情况在计算出口退税时,应加以调整,按本年应得出口退税计算,调整后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本年销项税额×(现价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本年进项税额×(原材料消费总值/原材料购进总值)-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 当企业的应交增值税出现负数时,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作为“0”处理。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的那部分价值,即为补偿生产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规定比率提取的基本折旧;另一部分是为恢复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已损耗部分的价值而产生的大修理费用。本项中的基本折旧部分可从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本年折旧”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年报)中“固定资产折旧”项“金额”栏取得;大修理费用部分由于资料取得比较困难,这部分费用可暂不计算。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工匠报酬。劳动者报酬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三是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本项可根据统计或会计资料分析归纳取得。主要有:工资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主营业务应付工资”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应付工资”科目中本期转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科目的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归纳取得。福利费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中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中提取的福利费计算。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如企业未提足或超过14%,则按实际数填报。保险费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劳动、待业保险费”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或“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等项归纳取得。一般情况下此两项保险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如企业未提足或超过25%,则按实际数填报。生产税净额③生产税净额: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是政府向企业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税金,包括各种利前税。生产税有三种形式:一是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的,由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如产品税、营业税等;二是不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而由购买者直接缴纳并由企业代征的税金,如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等;三是依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有关费用。生产税主要包括: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烧油特别税、土地使用税、进口税、特别消费等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如水资源费和水、电、煤附加等。生产税可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的“财务状况”表或会计报表的“损益表”中“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项(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和“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税金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及会计“应交税金”科目中的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税、盐税等项的本期应交数计算取得。缴纳的各种费用可根据企业有关会计资料相找。生产补贴是政府既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生产部门的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资料可从工业统计报表中的“财务状况”表或会计“损益表”中的“补贴收入”项取得。营业盈余④营业盈余:指社会总产品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工业企业的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对于生产周期不长,期初和期末的自制半成品、生产品价值变动不大的企业、也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营业盈余=营业利润—转作奖金的利润关闭和停产的企业,只统计关闭和停产以前所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如果某些关闭和停产企业,在主要产品停产以后,尚进行一些小商品生产,则这部分小商品生产的增加值仍应计算。数据统计播报编辑月 份同比增长累计增长2013年1-2月份 [1]9.99.92012年12月份10.3102012年11月份10.1102012年10月份9.6102012年09月份9.2102012年08月份8.910.12012年07月份9.210.32012年06月份9.510.52012年05月份9.610.72012年04月份9.3112012年03月份11.911.62012年1-2月份11.411.42011年12月份12.813.92011年11月份12.4142011年10月份13.214.12011年09月份13.814.22011年08月份13.514.22011年07月份1414.32011年06月份15.114.32011年05月份13.3142011年04月份13.414.22011年03月份14.814.42011年1-2月份14.914.12010年12月份13.515.72010年11月份13.315.82010年10月份13.116.12010年09月份13.316.32010年08月份13.916.62010年07月份13.4172010年06月份13.717.62010年05月份16.518.52010年04月份17.819.12010年03月份18.119.62010年1-2月份20.720.72009年12月份18.5112009年11月份19.210.32009年10月份16.19.42009年09月份13.98.72009年08月份12.38.12009年07月份10.87.52009年06月份10.772009年05月份8.96.32009年04月份7.35.52009年03月份8.35.12009年1-2月份113.82008年12月份5.712.92008年11月份5.413.72008年10月份8.214.42008年09月份11.415.22008年08月份12.815.72008年07月份14.716.12008年06月份1616.32008年05月份1616.32008年04月份15.716.32008年03月份17.816.42008年02月份15.415.42021年10月18日,国家统计局通报,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两年平均增长6.4%。 [3]《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72575亿元,比上年增长9.6%。 [5]2022年1月,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6%,两年平均增长6.1%。 [4]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5%(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34%。 [6]2022年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01644亿元,比上年增长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6%。 [7]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我国经济实力明显提升,工业增加值突破40万亿元 [8]。2023年3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1-2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通报: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比2022年12月份加快1.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4.9%。从环比看,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12%。 [9]2023年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比上月加快 2.0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87%。 [11]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99103亿元,比上年增长4.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6%。 [12]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99103亿元,比上年增长4.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6%。 [13]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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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j——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详细计算方法

2023/08/23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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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23 12:18:26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工业企业的统计员,工作中需要计算工业增加值,以前有张工业增加值计算表,里面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的各项详细内容,按表格取数计算即可。但是财务制度有变化,这张计算表还适用吗?另外,企业交纳的关税是否包含在工业增加值里?请专家给予回答,感谢!附件是目前使用的计算表。如果有改变,请提供最新的工业增加值计算表。

答复内容

您好!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收入法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入手,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工业增加值属于核算指标,我局工业统计调查制度中不涉及该指标,无需工业企业计算填报,如贵企业有需要,可按增加值构成中的项目,结合企业会计科目设置情况自行计算。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3-09-01 17:04:57

办理状态

[责任编辑:]

· TRS_ATMF_248028443573268924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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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410A04-0402-202101-0015

信息类别最新发布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9日

文  号

有 效 性有效

2020年四季度和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结果

  根据有关基础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我国2020年四季度和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初步核算主要结果如下: 表1  2020年4季度和全年GDP初步核算数据    绝对额(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4季度 全年 4季度 全年 GDP 296298 1015986 6.5 2.3 第一产业 29630 77754 4.1 3.0 第二产业 113940 384255 6.8 2.6 第三产业 152728 553977 6.7 2.1           农林牧渔业 30824 81104 4.2 3.1 工业 89843 313071 6.9 2.4 #制造业 76899 265944 7.3 2.3 建筑业 24654 72996 6.6 3.5 批发和零售业 28279 95686 6.3 -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002 41562 7.6 0.5 住宿和餐饮业 5267 15971 2.7 -13.1 金融业 20729 84070 7.0 7.0 房地产业 20903 74553 6.7 2.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73 37951 19.7 16.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512 31616 2.2 -5.3 其他行业 44212 167407 4.5 1.0 注: 1.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2.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3.行业分类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4.本表GDP总量数据中,有的不等于各产业(行业)之和,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表2  GDP同比增长速度                                              单位:% 年份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2015 7.1 7.1 7.0 6.9 2016 6.9 6.8 6.8 6.9 2017 7.0 7.0 6.9 6.8 2018 6.9 6.9 6.7 6.5 2019 6.3 6.0 5.9 5.8 2020 -6.8 3.2 4.9 6.5 注:同比增长速度为与上年同期对比的增长速度。  表3  GDP环比增长速度                                              单位:% 年份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2015 1.9 1.8 1.7 1.6 2016 1.6 1.8 1.7 1.6 2017 1.8 1.8 1.6 1.5 2018 2.0 1.6 1.3 1.3 2019 2.0 1.2 1.2 1.2 2020 -9.7 11.6 3.0 2.6 注:环比增长速度为经季节调整后与上一季度对比的增长速度。    其他相关核算结果详见国家统计局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   附件: 中国GDP季度核算说明   1.季度GDP核算概述   1.1 基本概念   GDP是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中,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值的一种方法。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将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对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国民经济各行业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于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是从生产活动成果最终使用的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最终使用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   1.2 核算范围   1.2.1 生产范围   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生产者为了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而进行的知识载体产品的自给性生产,但不包括住户部门所从事的类似的活动;第四,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以及雇佣有酬家庭服务人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生产范围不包括没有报酬的家庭和个人服务、没有单位控制的自然活动(如野生的、未经培育的森林、野果或野浆果的自然生长,公海中鱼类数量的自然增长)等。   1.2.2 生产活动主体范围   GDP生产活动主体范围包括了中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所有常住单位。本报告中的季度GDP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的全国数据,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1.3 核算单位   GDP核算主要以法人单位作为核算单位,在核算中依据法人单位从事的主要活动将其划分到不同的行业,分别计算各个行业的增加值,再将各行业增加值汇总得到GDP。   1.4 核算频率   核算频率为季度。中国从1992年1季度开始到2015年2季度,采用累计核算方式核算季度GDP,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1-4季度GDP初步核算即为年度GDP初步核算。从2015年3季度开始改为分季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GDP数据,累计数据通过当季数据相加得到。   从2011年1季度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对外发布各季GDP环比增长速度。   1.5 法律依据和制度规定   GDP核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目前,中国GDP是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的要求进行测算的,该体系采纳了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2008)》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   1.6 保密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国民经济核算人员在进行GDP核算时对所使用的未经公开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严格保密,在GDP核算数据发布前对当期GDP数据也严格保密。   1.7 用户需求   季度GDP数据的国内用户主要是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大学、行业协会、媒体以及社会公众。此外,国家统计局定期向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中国季度GDP数据。   2.季度GDP核算方法   2.1 分类体系   在季度GDP核算中,行业划分依据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三次产业划分标准,并采用两种分类方式。   第一种分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国家标准管理部门2017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在实际核算中采用两级分类。   第一级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为基础,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等11个行业。其中工业包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行业;其他服务业包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7个门类行业。   第二级分类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一部分门类细化为行业大类。   第二种分类是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2.2 资料来源   在季度GDP核算时,将所有可以在核算时获得的、适用的经济统计调查数据都用于GDP核算。资料来源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国家统计调查资料,指由国家统计系统实施的统计调查获得的各种统计资料,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统计调查资料、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资料、价格统计资料等。   二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主要包括: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例如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情况、税务总局分行业的税收资料等。   2.3 核算方法   2.3.1 现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根据资料来源情况,季度现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增加值率法、相关价值量指标推算法以及利用不变价推算现价等方法。   2.3.1.1 增加值率法   增加值率法是先计算现价总产出,再根据上年年报资料和当期有关生产情况确定现价增加值率,然后将二者相乘得出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现价总产出×现价增加值率   2.3.1.2 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   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是利用相关价值量指标的现价增长速度推算现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乘以推算出的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得出当期现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1+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价值量指标现价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价值量指标的现价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2.3.1.3 利用不变价推算现价方法   先利用物量指数外推法求得本期不变价增加值,再根据相关价格指数推算现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不变价增加值×价格指数   2.3.2 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不变价增加值是把按当期价格计算的增加值换算成按某个固定期(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从而剔除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以使不同时期的价值可以比较。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固定基期方法计算,目前每5年更换一次基期,2016年至2020年不变价增加值的基期是2015年。   季度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相关物量指数外推法。   2.3.2.1 价格指数缩减法   利用相关价格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现价增加值÷价格指数   2.3.2.2 物量指数外推法   利用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推算不变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和推算出的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得出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 ×(1+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物量指标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2.4 季节调整   GDP环比增长速度是季度增加值与上一个季度增加值数据对比的结果。在测算时,须剔除季节性因素对时间序列的影响,利用国家统计局版季节调整软件(NBS-SA)对时间序列进行季节调整。NBS-SA是在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季节调整软件的基础上,考虑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研制而成的。该软件添加了处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的新模块,有效剔除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包括春节、端午、中秋等移动假日因素、周工作天数从原来的6天制到5天制转变的因素、假期变动及调休带来的变化因素等。   3.季度GDP数据修订   3.1 修订的必要性   季度GDP初步核算对时效性要求很强,一般在季后15天左右公布,这时,GDP核算所需要的基础资料不能全部获得,因此季度GDP初步核算利用专业统计进度资料和相关指标推算得到。之后,随着可以获得的基础资料不断增加和完善,会利用更加完整的基础资料,例如,专业统计年报、行业财务资料和财政决算资料对GDP数据进行修订,使其更加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3.2 修订程序   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改革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中国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通常,年度GDP最终核实后,要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称为常规修订;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而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称为全面修订。   3.3 修订方法   3.3.1 当季数据的修订   中国目前对季度GDP数据修订的方法是比例衔接法,即利用年度基准值与年内四个季度汇总数的差率调整季度数据的方法。比例衔接法的基本做法是:首先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分别进行衔接,GDP和三次产业增加值是衔接后的行业增加值的加总。不变价GDP和不变价三次产业增加值的衔接方法与现价相同。   3.3.2 环比数据的修订   由于季节调整的对象是时间序列数据,因此,当时间序列中任何一个季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都会影响季节调整的结果;在时间序列中加入最新的一个季度的数据,也会使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这是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根据季节调整原理,一般情况下,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近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大;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远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小。为便于用户使用,在发布当期环比数据的同时,会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修订后的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   4.季度GDP数据质量评估   4.1 对基础数据的评估   对于GDP核算所使用的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有关部门都会对其质量进行检验,确保数据合理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当GDP核算部门得到这些基础数据后,会再次对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确保这些数据符合GDP核算的概念和要求。   4.2 对核算方法的评估   在GDP核算中,GDP核算部门会根据不断发展的中国经济实际情况,依据不断完善的国民经济核算标准,对中国的季度GDP核算方法进行修订,以确保核算方法的合理性。   4.3 对核算结果的评估   在得到季度GDP核算结果后,要对GDP各构成项目数据、GDP数据与相关专业、部门统计数据以及宏观数据的协调性进行检验,保证GDP数据和其他主要数据的相互协调和匹配。正在建立以国民经济核算为核心框架,对各专业和部门基础统计数据进行评估的制度。   4.4 数据的可比性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采纳了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2008)》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因而GDP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   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因此1992年1季度以来的季度GDP时间序列具有可比性。   5.季度GDP数据发布   5.1 发布时间   季度GDP初步核算数一般于季后15日左右发布,季度GDP最终核实数于隔年1月份发布。对于主要统计指标的发布,国家统计局会在年初发布的《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中说明发布日期,GDP数据将按规定日程发布。   5.2 发布方式   季度GDP初步核算数在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上公布;季度GDP最终核实数在国家统计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上公布。对于1992年1季度以来的季度GDP数据时间序列,可以通过国家统计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进行查询。

工业增加值的几点思考 - 知乎

工业增加值的几点思考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工业增加值的几点思考Milan Inter小国际脑残粉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生产法,工业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二是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生产法易于理解,即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新增加的价值。其实,两种计算方法是相通的,在收入法中,企业的营业盈余=产品总价值-产品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相关税费(一般情况下,折旧和职工薪酬计入了生产成本),因此合并后其实工业增加值并未包含固定资产折旧。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国家当前只有一台器械100元,随后一年什么都没做,则该国这一年的工业增加值应为0,如果收入法中不加上固定资产折旧这一项的话,今年的工业增加值应为-10元(假设分10年平均计提折旧),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是否应计入工业增加值,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在生产法中不应将折旧当做中间投入扣除,在收入法中应加上固定资产折旧,这是公式的结构所决定的。从收入法的角度也易于理解,工业增加值相当于一个国家工业创造的财富,其中,劳动者报酬相当于分配给私人部门的财富,生产税净额相当于分配给政府部门的财富,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相当于分配给本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企业部门的财富。如果企业的产出品价值小于中间投入品价值,该企业很快将消耗完本钱,因此工业增加值不大可能为负值。即时一个企业短期内的工业增加值为负,但整个社会的工业增加值几乎不可能为负值。但是,企业的利润可以为负值,这种情况下说明该企业部门的财富被其他部门侵蚀。要么给上游企业的中间品、机器设备等购入价格过高,要么给劳动者工资过高,要么给下游企业的产品定价太低。不过,从整个社会角度看,整个社会的工业增加值仍然为正。一个企业可以没有利润,但是只要他有工业增加值,说明他仍然在为社会做贡献!工业增加值较为全面,可以近似替代GDP指标,由于GDP是季度公布的,而工业增加值是月度数据,在投资交易时更为有效。不过,随着第三产业占GDP比例的增大,工业增加值变化对GDP变化的影响可能会逐渐弱化。比如金融业对工业增加值具有较大影响,如果央行实施降息、宽松的货币政策,则工业增加值受财务费用降低影响会同比多增。在债券投资交易中,经常需对工业增加值同比变化进行预测,当官方数据公布后,市场会反映预期数据与实际数据的差额,可以据此进行短线交易。预测可以通过发电量以及粗钢生产、汽车生产等行业指标进行。根据我国工业增加值的构成,工业是指GDP分类中的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一共三大门类,而不含建筑业。发布于 2020-10-20 18:28国内生产总值(GDP)工业增加值折旧​赞同 29​​16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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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加值(EVA, Economic Value Added) - 知乎

经济增加值(EVA, Economic Value Added) - 知乎首发于注册会计师(CPA)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经济增加值(EVA, Economic Value Added)天月日​同济大学 生物学博士经济增加值基本公式经济增加值 = 税后净营业利润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 平均资本占用然而这个公式在实际计算时基本用不上,用的是以下 2 个变形公式:简化的经济增加值(如果题目中有根据《考核办法》,那么就是简化的经济增加值)披露的经济增加值(如果题目中有按照复式记账原理)简化的经济增加值公式简化的经济增加值 = 税后净营业利润 - 调整后资本 * 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利息支出 + 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 - 变卖主业优质资产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1-T)

调整后资本 = 平均所有者权益 + 平均负债合计 - 平均无息流动负债 - 平均在建工程

平均资本成本率 = 5.5%(中央企业)

或者 4.1%(竣工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

或者 资本成率上浮0.5%(资产负债率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中的各值,都是基于传统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这是与披露的最大区别。这 4 个参数,净利润+3项调整项*(1-T),需要死记硬背;调整后资本的各值,来自资产负债表,注意剔除无息流动负债(应付、应交等)和在建工程。而且是平均值,一般是今年和去年的均值;平均资本成本率一般是规定好了的,中央企业5.5%。如果没有规定平均资本成本率,公式如下平均投资总额 = 平均长期负债 + 平均优先股 + 平均股东权益 + 平均留存收益

平均资本成本率 = 长期负债税后利率*平均长期负债/平均投资总额

+ 优先股股息*平均优先股/平均投资总额

+ 普通股资本成本*(平均股东权益 + 平均留存收益)/平均投资总额 可以看出,所有值都来自资产负债表,注意普通股包括了股东权益和留存收益相关的其他公式平均无息流动负债 = 应付XX + 应交XX + 预收XX + 其他应付XX + 其他无息负债 披露的经济增加值公式披露的经济增加值 = 调整后税后净营业利润 - 调整后的平均资本占用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调整后税后净营业利润 = 税后净营业利润 + (研发费用调整项 + 战略性投资 + 营销费用)*(1-T)

调整后的平均资本占用 = 平均净经营资产 + (研发费用调整项 + 战略性投资 + 营销费用)*(1-T)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 净负债税后成本 * 平均净负债 / 平均净投资资本

+ 股权资本成本 * 平均股权 / 平均净投资资本调整的税后净营业利润中的各值,都是基于管理用财务报表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就是税后经营净利润。这 4 个参数,税后净营业利润+3项调整项*(1-T),需要死记硬背,与简化的公式不一样,只有研发费用通用;因为涉及利润表级资产负债表的有关项目,需要按照复式记账原理同时调整,所以调整后的平均资本占用,也要加上对应调整项;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一般都是要计算的,使用的也是来自管理用财务报表的净负债、权益,而净负债的利率要用税后利率;净投资资本就是净经营资产。经过以上解释,应该就能区别题目中对于经济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了。发布于 2021-08-13 00:54CPA 考试财务成本管理(书籍)注册会计师(CPA)​赞同 24​​3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注册会计师(CPA)注册会计师(C

增加值 - MBA智库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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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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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Increase Value)

目录

1 什么是增加值

2 增加值的分类[1]

3 增加值的计算[2]

4 参考文献

[编辑]什么是增加值

  增加值是指企业(或部门)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的货币总额中减去消耗的产品利劳务的货币额后的余额。反映经营活动成果和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主要指标。

[编辑]增加值的分类[1]

  增加值分为总增加值和净增加值两种。

  总增加值是生产单位对中间产品进行加工制造后的总产出价值减去中间消耗价值(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的差额。

  净增加值是生产单位对中间产品进行加工制造后的总产出价值减去中间消耗价值,再减去固定资产折旧(或固定资本消耗)的差额。

  国民经济各产业(或各部门)的总增加值之和,即为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经济各产业(或各部门)的净增加值之和,即为国内生产净值。

[编辑]增加值的计算[2]

  (一)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生产物质产品的部门,按联合国的规定,各个企业的增加值等于总产值减去实际消耗的中间产品支出后的余额。但是,在一些国家的实际统计工作中,常常是用全部产品的销售收入代替总产值,用购买中间产品的全部支出代替实际消耗的中间产品支出。

  (二)在商业、运输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业等不创造物质产品的营利性服务部门,各个企业的增加值等于全部营业收入减去向其他企业购买营业需要的产品和劳务的全部支出后的纯收入。

  (三)在卫生、教育、宗教团体、慈善机关、政府等非营利性服务部门,以各个单位的劳务价值作为增加值。非营利性服务单位的劳务价值,是用职员薪金和工人工资的总额表示的。

  (四)直接为个人或家庭提供劳务的个体,如房屋出租者、保姆、家庭教师和其他自由职业者等,他们的增加值也用劳务价值来代替。出租房屋的劳务价值,等于房租减维修费用;个体服务者的劳务价值,就是他们的工资或酬金。

[编辑]参考文献

↑ 杨丽波.财政新概念[M].辽宁人民出版社,2005

↑ 贾宏宇.统计辞典[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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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45.12.* 在 2018年7月17日 12:10 发表

增加值与净收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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