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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0:27:42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需要申请吗?已扣款会退还吗?权威回应!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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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需要申请吗?已扣款会退还吗?权威回应!

2023-04-21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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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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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4月2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关注!

Q1

Q:今年为什么继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以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A: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突破1100万,就业压力增大。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综合考虑上年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国务院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今年预计免除贷款利息23.25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规模约55亿元,惠及约400万名高校毕业生,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

Q2

Q: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延期偿还本金,哪些人可以享受,需要申请吗?

A:

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免除利息,二是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三是承办银行相应调整征信信息。

一、关于资助对象: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少部分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鉴于合同已经终结,不纳入此次政策范围。

二、关于覆盖范围: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三、关于实施方式:一是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偿还的2023年利息,如果承办银行尚未扣款,则相应资金不再扣除;如果已扣款,则由承办银行退还贷款学生。二是对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3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三是对处于贷款偿还本金期的贷款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在此也提醒有需要的贷款学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遗漏错过。

Q3

Q:目前高等教育阶段有哪些学生资助政策?

A: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不断改进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具体在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资助体系。

一是“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通过设立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学生靠自身努力获得资助。

二是“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等方面。

三是“助”,国家层面设立国家助学金,各地各高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金,共同发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四是“补”,有短期生活费补助、伙食补助等,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

五是“免”,就是给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比如公费师范生、列入“优师计划”的学生都可以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六是“勤”,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从事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获得合理报酬;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岗位津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Q4

Q: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

一是贷款类型能选择。按学生申办地点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是贷款额度在提高。起初,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4年、2021年两次提高。目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均有了大幅的提高。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是贷款利息有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自付。2022年,阶段性免除了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应偿还的贷款利息。今年,该项政策延续实施。

四是贷款本金可延期。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使用还本宽限期,期限最长5年。在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本金。2022年,对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今年,该项政策也延续实施。

Q5

Q:如何确保此项政策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

A: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各界精准理解政策。同时,通过学校、银行等多种渠道和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会同承办银行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受理效率,让贷款学生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开通业务咨询热线。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具体业务办理问题,贷款学生可拨打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相关承办银行开设的咨询热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是010—66097980、66096590。

四是加强政策跟踪落实。及时跟踪统计此次政策执行情况,安排专人收集政策执行中贷款学生咨询频率高、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主动回应,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切实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的获得感。

Q6

Q:因为各种困难,部分贷款学生可能无力偿还贷款,该怎么办?

A:

2015年开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贷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能与国家助学贷款联动的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协调配合,能更好地形成合力,缓解贷款学生后顾之忧。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就业贷款学生,实行贷款代偿。鼓励应届毕业的贷款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财政拿钱,对这些贷款学生予以贷款代偿。

二是对服兵役的贷款学生予以资助。支持贷款学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投身国防建设。中央财政帮助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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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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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需要申请吗?已扣款会退还吗?权威回应!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4月2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关注!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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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文字号:

财教〔2021〕164号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3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文机关: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文字号:财教〔2021〕164号

来       源: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03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财教〔2021〕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风险补偿金比例。

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二)风险补偿金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核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核销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风险补偿金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按规定进行结余奖励返还。有关会计处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核销贷款损失的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备案。

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此通知进行修订。

(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按照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核算的原则,统筹用于支付以后年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承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直至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规模降至当年贷款余额的5%。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用于贴息的预算安排情况,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递延收益方式管理且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的,参照上述办法管理和使用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四)其他事项。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金管理由各省财政、教育、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与该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风险补偿金部分由该金融机构承担。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央财政按照不高于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和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超过5%的部分全部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已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份,应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协商,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人 民 银 行

银 保 监 会

2021年9月3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财教〔2021〕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风险补偿金比例。

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二)风险补偿金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核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核销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风险补偿金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按规定进行结余奖励返还。有关会计处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核销贷款损失的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备案。

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此通知进行修订。

(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按照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核算的原则,统筹用于支付以后年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承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直至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规模降至当年贷款余额的5%。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用于贴息的预算安排情况,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递延收益方式管理且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的,参照上述办法管理和使用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四)其他事项。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金管理由各省财政、教育、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与该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风险补偿金部分由该金融机构承担。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央财政按照不高于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和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超过5%的部分全部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已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份,应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协商,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人 民 银 行

银 保 监 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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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连续第二年实施免息——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哪些政策值得关注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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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第二年实施免息——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哪些政策值得关注

2023-04-22 08:13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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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在2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就政策享受对象和申请方式、所需资金的承担方式、出台背景及预期回答了记者提问。

谁可享受,如何办理

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纳入此次政策范围。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介绍,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偿还的2023年利息,如果承办银行尚未扣款,则相应资金不再扣除;如果已扣款,则由承办银行退还贷款学生。对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3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须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

“对处于贷款偿还本金期的贷款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郭鹏提醒,有需要的贷款学生需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遗漏错过。

为何出台,如何筹资

“2022年,国家出台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共免除贷款利息19.5亿元,惠及379万人;高校毕业生自主申请延期偿还本金累计5.9亿元,惠及10万人。”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表示,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已经突破1100万人,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综合考虑上年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国务院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今年预计免除贷款利息23.25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规模约55亿元,惠及约400万名高校毕业生,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欧文汉说。

据了解,免息政策所需资金承担方式将参照贴息政策执行。免息政策所需资金也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优先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中支付。对于存量资金不足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另行安排。欧文汉介绍,2020至2022年,共安排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122.5亿元,年均40亿元左右。2022年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个人应付的利息予以免除,又相应增加了19.5亿元的免息资金支出。

既重救助,亦作引导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自付。2022年,阶段性免除了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应偿还的贷款利息。今年,该项政策延续实施。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使用还本宽限期,期限最长5年。在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表示,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持续完善,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2年。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贷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政策协同发力,既照亮了千万寒门学子的求学之路,又引导贷款学生把个人就业与国家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人生梦想。”欧文汉介绍,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就业贷款学生,实行贷款代偿,鼓励应届毕业的贷款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同时,对服兵役的贷款学生予以资助,中央财政帮助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偿还贷款。支持贷款学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投身国防建设。(记者 刘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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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俐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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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第二年实施免息——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哪些政策值得关注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问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问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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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问答

2022-05-31 来源:教育部收藏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研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

  2022年高校毕业生1076万人,同比增加167万人,毕业生人数创新高。受新冠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统筹研究,经国务院同意,决定阶段性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等工作。

  本次措施的出台,预计减免利息20多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50多亿元,有助于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2.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有哪些?

  答: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是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3.本次免除利息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否需要申请?

  答: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一是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

  二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

  4.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是否能免除?

  答: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的2022年利息,应予以免除,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

  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5.《通知》中“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如何理解?

  答:按照现行政策,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此次免除利息,参照贴息政策执行。

  具体安排方式为: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优先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可用的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或没有存量资金省份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另行安排。

  6.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应如何操作?

  答:一是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2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

  二是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三是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目前,承办银行的相关申请渠道正在开通过程中,开通后将及时告知贷款学生,请贷款学生关注相关信息。

  7.《通知》中“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如何操作?

  答:上述规定适用于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年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贷款学生。具体操作程序为: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原因,如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规定提交个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承办银行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后,对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逾期记录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经承办银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调整。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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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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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字实录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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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  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出席吹风会,介绍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现将文字实录摘录如下: 

  一、情况介绍阶段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吹风会的还有: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先生,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先生。 

  首先,请欧文汉先生作介绍。 

  欧文汉: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建立健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1999年实施至今,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000多亿元,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多万名。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持续调整政策、完善管理。2020年延长了助学贷款期限、降低了助学贷款利率,切实减轻贷款学生的还款压力;2021年提高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支持学生安心求学;2022年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政策调整始终紧扣广大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从助力学业扩展到助力就业,从在校期间延伸至走向社会,从制度上保障了每一位考上大学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也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预计达到1158万人,比上年增加82万人,这将是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首次突破110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已进入关键阶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继续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为推动政策及时落地、应享尽享,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迅速行动,于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了政策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和创新助学贷款的政策工具,扎扎实实让政策红利惠及到高校毕业生,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我就先简要介绍这些基本情况,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们愿意回答各位的提问。谢谢! 

  二、媒体问答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刚才提到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能否详细介绍一下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这是广大学生和家长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不断改进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具体在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资助体系。 

  一是“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通过设立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学生靠自身努力获得资助。 

  二是“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等方面。 

  三是“助”,国家层面设立国家助学金,各地各高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金,共同发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四是“补”,有短期生活费补助、伙食补助等,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 

  五是“免”,就是给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比如公费师范生、列入“优师计划”的学生都可以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六是“勤”,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从事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获得合理报酬;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岗位津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这一系列政策多年实施下来,帮助成千上万学生圆了大学梦,彰显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教育理念,取得了积极成效。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2022年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免息以及本金延期偿还的政策。今年又继续实施,主要考虑是什么?预期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高校毕业生就业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2022年,国家出台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共免除贷款利息19.5亿元,惠及379万人;高校毕业生自主申请延期偿还本金累计5.9亿元,惠及10万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雪中送炭”,帮助他们顺利走上就业之路。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已经突破1100万,就业压力增大。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综合考虑上年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国务院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今年预计免除贷款利息23.25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规模约55亿元,惠及约400万名高校毕业生,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从2020年开始,已经连续4年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能否介绍一下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谢谢。 

  黄家玉:谢谢你的提问。国家助学贷款是实实在在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负担的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精心组织,高效推进,着力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下面,我简要向各位记者朋友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是贷款类型能选择。按学生申办地点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是贷款额度在提高。起初,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4年、2021年两次提高。目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均有了大幅的提高。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是贷款利息有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自付。2022年,阶段性免除了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应偿还的贷款利息。今年,该项政策延续实施。 

  四是贷款本金可延期。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使用还本宽限期,期限最长5年。在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本金。2022年,对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今年,该项政策也延续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决策部署,结合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谢谢! 

  长江日报记者:本次政策出台后,免除的利息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请问对此如何理解?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首先我想明确,此次免息政策所需资金承担方式,是参照贴息政策执行的。大家知道,根据现行的贴息政策,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中央高校学生的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高校学生的贴息资金区分贷款类型,分类分档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实践证明,这样的分担方式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 

  正如这位记者朋友所说的,免息政策所需资金也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具体安排方式是: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优先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中支付。此次免除利息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这一渠道解决。对于存量资金不足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另行安排。 

  各级财政部门将足额安排资金,确保免息政策落实落地,让每一位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到政策红利。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我们看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也由财政全额补贴,财政部门在这方面投入情况如何?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财政在国家助学贷款贴息上的投入,主要根据学生贷款规模和贷款利率等因素确定。近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学生实际情况,从“一降一提”两方面入手,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所谓“一降”,就是从2020年起,国家助学贷款利率降低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30个基点,切实减轻贷款学生的还款压力。 

  所谓“一提”,就是从2021年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达到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额度提高后,学生申请的贷款规模有所增加。 

  上述“一降一提”后,总体上看,财政部门的贴息投入略有增加。2020-2022年,共安排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122.5亿元,年均40亿元左右。2022年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个人应付的利息予以免除,又相应增加了19.5亿元的免息资金支出。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免息及本金延期政策到期后,仍然可能存在部分贷款学生因为各种困难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请问对此有什么其他的应对措施?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政策设计上,已经考虑了这种情况。 

  2015年开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贷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能与国家助学贷款联动的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协调配合,能更好地形成合力,缓解贷款学生后顾之忧。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就业贷款学生,实行贷款代偿。鼓励应届毕业的贷款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财政拿钱,对这些贷款学生予以贷款代偿。 

  二是对服兵役的贷款学生予以资助。支持贷款学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投身国防建设。中央财政帮助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偿还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政策协同发力,既照亮了千万寒门学子的求学之路,又引导贷款学生把个人就业与国家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人生梦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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